申报必备手册 | 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要点整理!
2023年4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确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将创建范围扩展到绿色设计服务领域,并逐步明确了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
本文对前四批申报成功企业进行了数据汇总分析,并将最新的第五批申报要求与第四批申报要求作了对比,为有意申报本项目的企业提供参考。
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项目背景及意义
/ 起源背景 /
从时间脉络上看,我国《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始于“十二五”,于“十三五”期间快速推进,“十四五”期间,工信部将继续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逐步将绿色设计从发展理念落实到了制度和实操层面,再到行业共性服务层面扩展。
本项目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由工信部节能司负责评定,每年4到5月发布申报通知。本项目通过对企业近年来在绿色研发、绿色制造、绿色采购、绿色回收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和认定。工信部通过该项目,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坚定企业走绿色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激励企业更好的践行社会责任。
申报成功的企业,工信部将通过直属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各种形式对企业绿色发展成果进行宣传推广。此外,根据各省市当前政策,部分企业将获得50-100万不等的奖励资金。未来,在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相关项目中,“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将作为项目的重要考核点。
/ 重要意义 /
绿色设计是从源头优化解决产品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绿色设计是按照生命周期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和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有害原料,从而实现减污降碳、绿色循环发展的活动。
从国家角度来看,在工业领域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有利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有利于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有利于提升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有利于应对国际绿色贸易竞合。
从企业角度来看,获得此项国家级荣誉称号,不仅能向全国彰显企业在绿色研发、绿色生产、绿色供应链方面的行业实力,同时也为企业在行业中赢得了话语权,可以使企业在产业政策制定、产品研发方向、技术创新路径、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获得更多的参与权和建议权,从而引领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产业模式,形成企业在市场中的绿色竞争优势。
前4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情况汇总分析
2019-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连续公布了4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截至目前为止共认定了344家示范企业(见图1,四批次数量分别为61家、67家、117家与99家)。
示范企业数量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绿色设计推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了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化工、建材、冶金等工业行业,广泛分布于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
图1 前四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数量情况
从前4批通过评审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所属行业类型来看(见图2),机械装备和轻工两类企业最多分别为80家、79家;其次是电子电器和化工类企业分别为52家、38家;纺织、汽车及配件类企业均为29家;建材类企业25家;冶金类企业数量最少仅有12家。
图2 前4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所属行业类型及数量分布
从前4批同一所属行业类型企业的数量变化来看,机械装备和轻工类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均增加了17家。而冶金类企业数量则明显下降,从第一批的6家降到了第四批的1家。其他类型企业数量变化幅度不大,多数呈现为匀速或波动增长的趋势。
图3.示范企业类型1-4批数量变化
【注:第一批公示名单原文中将冶金分为钢铁和有色两项,分别为2家和4家企业。本文中为了便于对比,将这两项科目进行了合并。】
一、第五批和第四批相比申报条件有哪些变化?
与第四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要求相比,第五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基本延续了第四批的申报要求,但其中具体条例有所调整,其变化之处总结如下(新增、修改项用红色标注,删减项蓝色标注):
/ 总体要求变化 /
第五批 | 第四批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服务)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遴选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绿色设计+制造(服务)”型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绿色设计+制造”方面,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医药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加大绿色设计推行力度。“绿色设计+服务”方面,重点支持服务性制造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制造技术改进、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与认证、节能减污降碳集成应用等开展高质量服务。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遴选一批绿色设计基础好、创新设计能力强、绿色产品制造水平高、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开展绿色设计,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推动全链条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升级。 |
【要点小结】: 1. 第五批通知中进一步扩展了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推行范围,将“绿色设计+服务”型企业包含入列。 2. 重点支持的行业新增了医药行业。 |
/ 申报条件变化 /
第五批 | 第四批 |
推荐要求: (一)基本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二)综合水平 企业拥有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三)绿色设计专项水平 企业绿色设计实力强,具有夯实的绿色设计服务基础,研发和应用推广绿色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并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绿色设计资源整合和服务能力并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绿色服务;企业自身绿色发展水平较高,或者绿色服务实施效果和成效显著。 | 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专业团队,拥有自主品牌,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将绿色设计理念和低碳发展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水足迹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基础,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具有检验验证、计量测试、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 (四)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或参与制定绿色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政策;积极推广绿色产品,绿色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
【要点小结】 1. 增加了关于“提供优质绿色服务”等表述,扩大了申报企业类型的范围。 2. 删掉了“绿色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绿色产品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拥有自主品牌”等表述,取消了对申报企业的规模和营收等方面的限制。 |
/ 申报材料变化 /
第五批 | 第四批 |
1. 推荐文件 2.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五批)推荐汇总表》 3. 《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4.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 | 1. 推荐文件 2.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四批)推荐汇总表》 3.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4. 前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 |
【要点小结】 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年度工作总结表》修改完善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逐步完善了动态管理,加强了工信部对示范企业的监督管理。 |
/ 新增动态管理要求 /
第五批 |
动态管理要求: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加强对示范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跟踪掌握工作进展,组织示范企业每年填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附件3),做好动态管理审核并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示范企业名单的监督管理,完善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对各单位上报的动态管理表进行评估,对不再符合示范企业要求的单位从名单中予以除名。 |
【要点小结】 第五批中新增了动态管理要求,能够增强工信部对示范企业的监督力度,旨在进一步约束规范企业,激励企业提高综合水平及绿色设计水平,更好地推动示范企业持续发挥绿色设计引领带动作用。 |
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各省市工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打分情况向国家工信部推荐,所推荐企业评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具体数量不限。
(一)企业:
自愿申报,填写《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二)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推荐。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推荐文件
2.《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五批)推荐汇总表》
3.《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4.申报平台: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
(四)时间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作者:
陈柳伊、范叶明、吕勤晓
本文为先进制造商学院政策研究室原创撰写,转载请注明来源!